公告標題:96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及國科會、衛生署等校外計畫延後申請及核銷事宜,請查照。
公告內容:
一、96學年度教學卓越計畫及國科會、衛生署等校外計畫,因須於97年7月31日前完成核銷者,為利計畫內容順利進行,主持人可妥善運用校外經費之剩餘款,資本門經費申請展延至6月10日,核銷展延至7月15日。(核可簽呈如附件)
二、請各單位於上述期限內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