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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客家委員會「客家委員會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作業要點」

消息來源:課外活動組 2016-09-02 08:58:34

一、依據「客家委員會補助社團辦理青年客家公共論壇計畫作業要點」辦理。
二、本計畫申請者應於前一年度11月1日至12月15日止,向本會申請(以郵戳為憑)。惟申請105年辦理者,應於即日起至9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檢附相關文件向本會提出申請。相關規定請逕至本會全球資訊網(
http://www.hakka.gov.tw/法令規章)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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