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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04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志工召募

消息來源:服務學習中心 2015-08-28 15:37:45

一、目的:運用社會具專業且志願服務之人力資源,協助臺中市動物保護相關工作及犬貓認養相關活動,並推動動物保護法等相關法令,以提升動物福利觀念。

二、運用單位: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

三、召募對象:年滿18歲且秉持尊重動物生命與高度志願服務熱誠者。

四、服務時間:(一)每次服務時間以3小時為原則,需配合排班。(二)假日認養活動配合活動辦理時間。(三)鼓勵認養文案編寫需配合動物張貼公告,每月至少1則鼓勵認養文案。(四)參與大型宣導活動,視活動舉辦情形增加服務時數。

五、志工訓練:(一)需完成志願服務基礎教育訓練,以及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辦理之特殊訓練12小時。(二)依性質不同,不定期辦理相關專業教育訓練。

六、志工福利:(一)優先參與本處舉辦之教育訓練課程。(二)辦理志工團體意外事故保險,並視辦理工作或活動需要製發服裝。(三)對參與服務成績良好及符合志願服務法規定之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者,得依實核發服務績效證明書。(四)志工參與一年以上且服務時數達100小時以上者,得贈送生日卡。(五)志願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者,得檢具證明文件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核發志願服務榮譽卡。(六)參與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舉辦之大型宣導活動或因服務需要執勤致逾用餐時間者,將提供80元內餐點一份。

七、報名資訊:(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4年9月13日止(郵戳為憑),或報名人數達30人以上止。(二)報名方式:本處網站報名或填寫報名表(附件一)後以郵寄、電子郵件或現場報名。

八、聯絡方式:臺中市動物保護防疫處-動物保護組,地址:臺中市南屯區萬和路一段28-18號,志工業務聯絡人柯文卉,電話04-23869425,email:vforvet611@taichun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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