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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新北市政府辦理「105年國際事務青年人才培訓計畫」

消息來源:課外活動組 2016-03-10 09:03:03

一、本案相關辦理內容簡述如下:
(一)報名對象:設籍本市之全國各大專院校學生及研究生。
(二)報名資格、時間:
1、資格:
(1)戶籍設於新北市之大專生及研究生。
(2)經檢定具托福(TOEFL)紙筆型態成績550分、電腦型態(cbt)成績213分、網路型態(ibt)79分、雅思(IELTS)6.5分、多益(TOEIC)750分或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語言能力。
(3)在學成績單GPA 3.0以上 (或同等分數)。
(4)受補助期間未同時申領政府其他機關出國進修公費。
2、時間:公告日起至3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審查、名單公告、培訓內容與經費補助:
1、審查:本案採2階段審查。第一階段為書面資料審查,依成績排序錄取進入第二階段面試,並依面試成績排序錄取。
2、名單公告:本活動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本府教育局網站(網址:
http://www.ntpc.edu.tw)。
3、培訓內容:7月3日至16日至美國華府參與專題研討與學術座談交流、參訪美國公共行政組織、聯邦政府機構、民間機構與團體,並規劃美國歷史及文化深入之旅等課程。
4、經費補助:補助比例由本府教育局與美國國際領袖基金會負擔各半;另學生來回機票、保險及簽證費用由參與學生自籌,惟學生如為低收入戶者或曾領有本市圓夢基金補助者則由本府教育局負擔,並酌予補助其在美生活零用金。
二、參加學員之權利義務如下:
(一)學生返國後,應於1個月內繳交中、英文(各2000字)成果報告書(可含相片),內容包括在美國所見所聞的心得感想、收穫及對活動的建言,以利經驗的傳承與交流,整理成冊,並提供學習檔案及相關實體資料供本府教育局公開使用。
(二)學員返國後至少兩年內(民國105年8月至民國107年8月) 需配合本府教育局出席相關活動,如爾後新年度培訓課程中,協助傳承經驗與知識,並進行心得分享;更得成為新北市國際教育文化交流活動時,接待外賓之儲備人才與服務志工。
三、本案如有相關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局承辦人連先生(電話:02-29603456分機2580)或新北市立永平高級中學蔡主任(電話:02-22319670分機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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