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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課外活動組公告」迎新相關注意事項

消息來源:課外活動組 2016-09-07 18:03:48

「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公告」


因應學期初為社團與系學會辦理迎新宿營活動的重要時節,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項:
一、迎新或社團活動鼓勵使用LED燈或螢光棒取代傳統方式,作為火舞香舞表演,全程請務必注意用火安全並遵守政府相關法規,避免發生意外。
(一)台中市政府於105年6月14日公布之「臺中市戶外火舞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網址:
http://lawsearch.taichung.gov.tw/GLRSout/NewsContent.aspx?id=15743
(二)內政部「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網址: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7204/ch02/type1/gov10/num2/Eg.htm)。
(三)基於安全與鼓勵原則,若以LED燈或螢光棒替代火舞香舞者,將由學務處研擬補助相關用品。
二、夏日戶外活動,應注意天候變化,勿貿然至危險區域進行玩水、游泳等水上活動。遇天候狀況不佳時,如颱風、打雷、下雨…等,應立即停止一切戶外活動。
三、避免安排通宵或夜遊的活動內容,如有身體不適者,應避免繼續參加活動、儘速就醫,並立即通報學務處課外活動組(分機:1233),下班時間則通報值班教官:04-2202-2205。
四、所有活動請確實辦理保險,並注意自身安全。

祝福大家有個豐富的大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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