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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

消息來源:課外活動組 2016-09-09 12:45:49

一、依105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辦理。
二、欲參加旨揭比賽者,請逕自本館網站(
http://www.arte.gov.tw/)比賽專區或臺灣藝術教育網之本比賽專網中下載相關表件。
三、各類組可由參賽者或學校自行下載報名表,惟須由學校統一造冊,並加蓋學務處戳印後寄送。
四、請於105年10月31日至11月4日之收件日,將作品清冊電子表單及光碟、決賽報名表及退件保證書(各2份,均須蓋印)送達收件地點「郵政博物館6樓特展室(臺北市重慶南路2段45號)」,未經學校彙送列冊之作品,歉難受理。
五、另,為求比賽之公平性,請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務必遵守參賽規定,不得侵犯著作權或違反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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