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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臺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日租套房潛藏之公安危機宣導

消息來源:課外活動組 2016-09-19 21:00:22

一、依據發展觀光條例第2條第8款規定:「旅館業:指觀光旅館業以外,以各種方式名義提供不特定人以日或週之住宿、休息並收取費用及其他相關服務之營利事業。」,爰所謂「日租套房」實為非法經營之旅館業,屬非法旅宿經營樣態之一。
二、為使本市民眾對「日租套房」之非法性及潛藏之公共危險性有明確認知,請惠予協助於所轄之電子告示板宣導非法旅宿潛藏之公安危機,相關參考標語如下:
  (一)「日租套房地雷多 旅遊要安心,請選擇合法旅宿」
  (二)「日租套房沒保障 外出旅遊請選擇合法旅宿」
  (三)「拒絕非法日租套房 選擇合法安全旅宿」
  (四)「旅行可以冒險,但不要危險 拒絕日租套房,選擇合法旅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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