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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知」-106年臺中市動物保護志工召募

消息來源:服務學習中心 2017-03-01 09:40:46

說   明:  一、依據動物保護法及志願服務法辦理。  二、本處106年動物保護志工召募日期自公告日起至3月31日止,有意願參與志工隊且年滿18歲者,請逕向本處報名,    報名方式詳如簡章,或洽業務承辦人柯文卉,電話:04-23869420分機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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