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轉知」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105年度志工招募培訓」


說明

一、 培訓目標:
〈一〉 因應活動所需人力支援,招募有心加入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志工行列之社會大眾。
〈二〉 充實文化藝術服務相關知能,提升社區總體服務素質。
〈三〉 藉由資深志工帶領,分享個人經驗及團體組織能力,促進情感凝聚及團隊向心力。

二、 辦理單位:
〈一〉 主辦單位: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二〉 執行單位: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

三、 培訓對象
年滿18歲以上,不限學經歷,對從事社區文化藝術服務工作有高度興趣與熱忱者。

四、 志工徵選及培訓流程(無法全程配合者請勿報名)
(一)報名:即日起至105年3月22日(二)止,本次志工招募需求如附件一。
(二)面試通知:105年3月23日(三)於屯區中心網站公告面試名單。
(三)面試:
1.3月27日(日)志工面試。
2.3月30日(三)公告錄取名單。
(四)基礎訓練:
1.已取得其他單位基礎訓練結業証書者請於報名時繳交影本,免再參加基礎訓練。
2.未取得基礎訓練合格時數者,應自行參加志願服務網路學習課程(例如臺北e大),於4月26日(二)前取得認證時數並繳交時數認證影本(可郵寄或e-mail),未繳交者視同放棄資格。
(五)特殊訓練:4月27日(三)公告特殊訓練受訓名單;4月30日(六)參加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舉辦之特殊訓練(訓練地點:豐原區葫蘆墩文化中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東路782號,屆時須自行前往)。
(六)值勤實習:105年6月2日(四)起至8月9日(二)止期間(實習時數需達24小時)。
(七)值勤實習及特殊訓練符合者,經屯區中心督導人員簽核成為儲備志工,並安排於當年度志工授證時正式受聘,加入屯區中心志工隊行列。
五、 報名方式:
(一)一律郵寄報名(以郵戮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不接受委託與現場報名。
(二)報名表(如附件二,請至屯區藝文中心網站自行下載,或至屯區中心服務台索取),郵寄至「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推廣股志工承辦人」收,信封註明【報名屯區藝文中心志工】。
(三)報名表請貼妥1吋照片乙張,並另附1吋照片乙張(背面請註明姓名),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

六、 注意事項:
(一) 未於規定期限內(4/26前)繳交基礎訓練證明及全程參加臺中市政府文化局舉辦之特殊訓練(4/30)者,將無法授證成為屯區中心志工。
(二) 值勤實習完成並依志願服務法完成教育訓練者,發給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並給予登錄服務時數。
(三) 成為屯區中心正式志工後,一年內不得要求更換時段。
(四) 志工均為無給職,服務期間須接受屯區中心考核。
(五) 屯區中心志工於在職期間每年需接受12小時中心舉辦之研習等相關課程,並於單數月參加志工月例會並應遵守中心有關之各項規章。
(六) 報名資料渉個資部分將予保密,報名相關資料概不退還。

七、各項公告及補充事項均發佈於屯區中心網站,不另行書面通知。

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地址:41152臺中市太平區大興路201號
臺中市屯區藝文中心網址:http://www.ttdac.taichung.gov.tw/
電話:04-23921122#101  推廣股  楊先生
E-mail:yblmr66@tccac.gov.tw

相關附件 沒有附件

 

*回頂層